價格定位
以實價、供給、屋況與銷售期限建立可解釋的價格區間。
不是只上架廣告,而是讓資訊被正確理解、被適合的買方看見,並把市場回饋帶回屋主手上。
以實價、供給、屋況與銷售期限建立可解釋的價格區間。
確認權狀、格局、車位、特色與限制,避免廣告與事實不符。
依屋況安排拍攝、動線與賣點順序,不以過度修圖掩蓋現況。
從需求、財務與購屋時程判斷帶看優先順序。
整理曝光、詢問、帶看與買方意見,作為策略調整依據。
釐清價格以外的付款、交屋、設備與附帶條件。
選擇前應確認契約性質、委託期間、服務內容、廣告責任、報酬與終止條件;不是只比較哪一種「比較快」。
| 比較項目 | 專任委託 | 一般委託 |
|---|---|---|
| 委託關係 | 委託期間內通常由單一受託人負責,契約權利義務較集中。 | 可依契約約定委託多家業者,資訊與聯繫需自行整合。 |
| 行銷管理 | 價格、文案、影像與回報窗口較容易統一。 | 曝光管道可能較多,但價格與物件資訊需保持一致。 |
| 屋主投入 | 由主要窗口統籌,屋主需確認回報頻率與行銷承諾。 | 屋主通常需要處理多方聯絡、帶看與回饋。 |
| 適合情況 | 希望有明確單一責任窗口,並願意依契約合作。 | 希望保留多方委託彈性,且有能力自行整合資訊。 |
| 簽約前 | 依法定型化契約內容審閱,確認期間、報酬、違約、終止與廣告授權;個案仍以正式契約為準。 | |
行政院提供「不動產委託銷售契約書範本」。正式簽署前應完整閱讀並就個案條款諮詢專業人員。
查看行政院契約範本
整理實價、產權基本資訊與社區供給。
確認屋況、格局、棟向、車位與設備。
完成契約、說明書、影像與行銷定位。
彙整帶看、出價、簽約、稅費與交屋節點。
不建議。線上資料無法完整反映屋況、樓層、棟向、車位、裝修與付款條件。初估適合建立範圍,正式開價前仍應現場查核。
不一定。估價與委託應分開理解;可先了解價格依據與服務方式,再決定是否簽約。
原始取得契約、仲介費、代書費、部分改良或移轉費用等證明,可能影響房地合一所得計算。稅務認定以財政部與個案申報為準。
報酬、委託期間、廣告授權、終止與違約條款都應寫入正式契約並保留審閱時間。不要只依口頭約定。